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(yao)問題如(ru)下:
1.租(zu)賃(lin)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(cheng)決策失(shi)誤。
如事(shi)前(qian)認為租(zu)(zu)賃(lin)設備(bei)比較合算(suan),而實際(ji)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(zu)(zu)賃(lin)時(shi)間(jian)延(yan)長或工作量增加,導致租(zu)(zu)賃(lin)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(ji)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(er)使租賃設備形成大馬拉小車而(er)增加(jia)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賃(lin)標(biao)準化(hua)格(ge)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(lin)合同不(bu)嚴(yan)密(mi),履行中(zhong)發生糾紛(fen)。
雙(shuang)方(fang)在簽訂(ding)合(he)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使用(yong)風險意(yi)識不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(dui)設(she)備返(fan)還狀況(kuang)和(he)完整性(xing)沒(mei)有嚴格(ge)的界定(ding)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(dan)機械日(ri)常(chang)維修由誰負責在合同(tong)中未(wei)說清楚,造成設(she)備在現(xian)場(chang)管(guan)理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(guan)、用脫節(jie)。
租賃(lin)設(she)備進入施工現場后,承租方(fang)對設(she)備的(de)使用(yong)管理不善(shan),施工方(fang)案不完善(shan)和未制定租賃(lin)設(she)備現場管理辦(ban)法,致(zhi)使設(she)備閑置,降低使用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要選擇(ze)好租賃公司(si),還不可對(dui)合(he)同馬虎。否則后(hou)期出現問(wen)題(ti)將是(shi)一個很大的麻煩。